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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镀锌标准,GB/T 13912-2002 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来源:湖北仙桃市环美化工有限公司 | 作者:pmt8046b6 | 发布时间: 1417天前 | 1968 次浏览 | 分享到:

热镀锌标准,GB/T 13912-2002 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摘自:中国热浸镀技术交流会论文集 

热浸镀锌标准: 
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 对 未经完全烘干的制件热浸镀锌提出了安全要求。 
本 标 准 代替《金属覆盖层钢铁制品热镀锌层技术要求》。 
本 标 准 与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在 镀层的厚度大于规定值的条件下,允许被镀制件表面存在发暗或浅灰色的色彩不均匀; 
— 对 热浸镀锌生产过程提出了安全要求; 
— 要 求每个漏镀面的面积不应超过10c m,; 
— 修 复 层的厚度应比镀锌层要求的最小厚度厚30p m以上。 
本 标 准 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 标 准 由全国金属与非金属覆盖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 标 准 负责起草单位: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 
本 标 准 参加起草单位:哈尔滨铁塔厂。 
本 标 准 主要起草人:吴勇、李春燕。 
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3范围编辑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其他合金元素总含量不超过20o)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1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a) 连续式热浸镀生产的板材、带材、线材、管材和棒材; 
b) 采用特殊标准的热浸镀锌产品: 
c) 有附加要求或有与本标准要求不一致的热浸镀锌产品。 
注:某些产品标准可以通过引用本标准号或修改本标准的部分条款来规定产品的热浸镀锌层。 
本标准对热浸镀锌产品的后处理和附加保护涂层未做规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 文 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锌锭 
金属覆盖层覆盖层厚度测量阳极溶解库仑法 
磁性金属基体上非磁性覆盖层厚度测量磁性法 
金属和氧化物覆盖层横断面厚度显微镜测量方法 
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热喷涂锌、铝及其合金 
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关于厚度测量的定义和一般规则 
金属覆盖层黑色金属材料热镀锌层的质量测定称量法 
钢及钢产品检验文件的类型 
特性检查的抽样程序第1部分:按可接受的质量水平(AQL)确定的逐批检查抽样 
方 案 
特性检查的抽样程序第3部分:不连续批的抽样程序 
术语和定义 
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热浸 镀 锌 hot dipg alvanizing 
将 经 过 前处理的钢或铸铁制件浸人熔融的锌浴中,在其表面形成锌和(或)锌一铁合金镀层的工艺过程和方法。 
热漫镀锌层hot dip galvanized coating 
采用热浸镀锌方法在钢铁件表面上获得的锌和(或)锌一铁合金镀层。 
注:在本标准中简称为镀层 
3.3 
镀层 的 镀 班f coatingm ass 
钢 铁 表 面上单位面积锌和(或)锌一铁合金镀层的总质量,以g/mz表示。 
3.4 
镀 层厚 度 coating thickness 
钢 铁 表 面上锌和(或)锌一铁合金镀层的总厚度,以km表示。 
3.5 
主 要 表 面significant surface 
制 件 上 被热浸镀锌或将被热浸镀锌的部分表面,该部分表面上的镀层对于制件的外观和(或)使用性能是极为重要的。 
3.6 
样 本 control sample 
从 检 查 批中随机抽取用于试验的热浸镀锌制件或制件组。 
3.7 
墓 本 测 f面reference area 
按 规 定 次数进行检测试验的区域。 
3.8 
镀 层局 部 厚度local coating thickness 
在 某 一 基本测量面按规定次数用磁性法所测得的镀层厚度的算术平均值或用称量法进行一次测量所测得的镀层镀覆量的厚度换算值。 
3.9 
镀 层平 均 厚度mean coating thickness 
对 某 一 大件或某一批镀锌件抽样后测得镀层局部厚度的算术平均值。 
注 :本 标准中大件是指主要表面的表面积大于2m '的制件(见6.2,7.2). 
3.10 
镀 层的 局 部镀彼f local coating mass 
采 用 称 量法进行一次测量所测得的某一区域镀层的镀覆量。 
3.11 
镀层 的 平 均镀班f mean coating mass 
按 第 5 章规定抽样,用称量法测得的镀层局部镀覆量的算术平均值,或镀层平均厚度的换算值。 
3.12 
最 小 值 minimum value 
在 基 本 测量面上用称量法测得的镀层镀覆量厚度换算值中的最小值,或按规定次数用磁性法所测得的镀层厚度的算术平均值中的最小值。 
3.13 
检查 批 inspection lot 
简 称 批 。指一次订货或一次交货的热浸镀锌制件。 
3.14 
验收 检 查 acceptance inspection 
在 没 有 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应在热浸镀锌生产厂家内对某检查批的热浸镀锌制件进行的检查。 
3.15 
漏 镀 面 uncoated areas 
钢 铁 制 件表面未与熔融锌发生反应的区域。 
GB/T 13912-2002 
4一般要求 
4.1 褥方应向供方提供的资料 
4.1.1 必要资料 
本 标 准 的标准号。 
4.1.2 附加资料 
需 方 若 有特殊要求,则应提供下列资料: 
a) 对 热浸镀锌会产生影响的基体金属的化学成分和性能(参见附录C); 
b) 主 要表面的标定,可利用图纸标明或提供标有适当标记的样品; 
c) 表 面平整与否将影响镀锌制件使用性能的区域用图纸或其他方法标明,这些不平整往往由镀 
锌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锌瘤、镀锌时制件相互接触形成的痕迹等因素造成;供需双方应协商解决这些 
问 题 ; 
d) 用 样品或其他方法说明产品要求的表面光滑程度; 
e) 是 否有特殊预处理要求; 
f) 是 否有特殊的镀层厚度要求(见6.2中注和附录C); 
B) 是 否允许经离心或爆锌处理的镀层厚度达到表3而不是表2要求; 
h) 热 浸镀锌后是否还要进行后处理或涂装(见6.2.3 ,附录C.4 和附录C.5); 
)1 抽 样 方法(见第5章); 
1) 合 格 证书是否要求与GB/T 18253的规定一致。 
供 方 应 根据需方要求提供包括修复方法(见6.3 .2 和附录C.5 ) 在内的有关资料。 
4.2 基体金属 
基 体 金 属的化学成分、表面状况、制件的重量及镀锌条件都将影响镀层的外观、厚度、组织结构及物理/力学性能。本标准没有对这些提出具体的要求,供需双方可参照附录C对基体金属的选择及镀锌条件进行协商。 
4.3 热漫镀锌浴 
用 于 热 浸镀锌的锌浴主要应由熔融锌液构成。熔融锌中的杂质总含量(铁,锡除外)不应超过总质量的1.500。所指杂质见GB/T 470规定。 
4.4 安全 
在 热 浸 镀锌的生产过程中应按附录D的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注 I SO 14713给出了钢铁热浸镀锌层的选用指南。ISO 12944-5包含有关钢铁热浸镀锌层上涂装的信息(参见附录F)。 
抽样 
用 于 镀 层厚度试验的样本应从每一检查批(见3-6)中随机抽取,应按表1要求从每一检查批中抽取不少于最小数量的制件组成样本。 
表 1 按 批 的 大 小 确 定 样 本 大 小 
检查批的制件数量样本所需制件的最小数量 
除非订货时需方提出其他要求,验收检查应在产品离开镀锌厂家之前进行。 
镀层的要求 
6.1 外观 
目测 所 有热浸镀锌制件,其主要表面(见3.5 ) 应平滑,无滴瘤、粗糙和锌刺(如果这些锌刺会造成伤害),无起皮,无漏镀,无残留的溶剂渣,在可能影响热浸镀锌工件的使用或耐腐蚀性能的部位不应有锌瘤和锌灰。 
注 1 :“ 粗糙”和“平滑”是相对概念,制件镀层的粗糙度不同于经机械辊挤或(和)吹、抹的镀锌制品(如镀锌钢板和镀锌 钢 丝 )的 粗 糙 度 。 
只 要 镀 层的厚度大于规定值,被镀制件表面允许存在发暗或浅灰色的色彩不均匀区域。潮湿条件下储存的镀锌工件,表面允许有白锈(以碱式氧化锌为主的白色或灰色腐蚀产物)存在。 
注 2: 不 可能确立一个能橙盖所有实际要求的关于外观和精饰的定义 
目查 外 观 ,检查不合格的制件应按6.3.2 进行修复或重镀后再交送重新检查。 
若有 特 殊 要求(例如镀锌后需要涂装),应按要求提供样品(见4.1.2和附录C.1. 4) , 
6.2 厚度 
镀 层 的 厚度试验应按第5章规定数量抽样,并按7.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根据热浸镀锌制件主要表面(见3-5)面积的大小,试验测得的镀层厚度应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a) 对 于主要表面(见3-5)面积大于2m,的制件(即大件),样本中每个制件的所有基本测量面(见3- 7) 内 测 得 的 镀 层平均厚度应不低于表2或表3中相应的平均镀层厚度的最小值; 
b) 对 于主要表面(见3-5)面积小于或等于2m,的制件,在每个基本测量面(见3.7 ) 内测得的局部 镀 层 厚 度 应 不 小于表2或表3中局部厚度最小值,在样品的所有基本测量面(见3.7 )测得 镀 层 平 均 厚 度 应不低于表2或表3相应平均厚度最小值。 
注 :热 浸 镀锌层防腐蚀时间的长短大致与镀层厚度成正比。在极严酷的腐蚀条件下服役和(或)要求更长的服役时间 的 制 件 ,其 镀 层 厚度要求可以高于本标准的规定要求。但是镀锌层的厚度要受基材的化学成分、制件的表面状 况 、制 件 的 几 何 尺寸、热浸镀工艺参数等因素的限制。当需要较厚镀层时,供需双方应探讨热浸镀技术上的可能 性 并 注 明 相 关 技术条件(参见附录C), 
表 2 未 经 离 心 处 理 的 镀 层 厚 度 最 小 值 
制件及其厚度/mm 
镀层局部厚度/}am 
m m 
镀层平均厚度/um 
m m 
钢厚度>6 70 85 
.3<钢厚度<6 55 70 
1. 5(钢厚度<3 45 55 
钢厚度<1.5 35 45 
铸铁厚度)6 70 80 
铸铁厚度<6 60 70 
注:本表为一般的要求,具体产品标准可包含不同的厚度等级及分类在内的各种要求,在和本标准不冲突情况下 ,可 以 增加更厚的镀层要求和其他要求. 
GB/T 13912-2002 
表3 经离心处理的镀层厚度最小值 
制件及其厚度/mm 
镀层局部厚度/y. 
n i 卫 n 
铰层平均厚度/dam 
口 l l n 
螺纹件 
直径)20 45 55 
6镇直径<20 35 45 
直径<6 20 25 
其 他制件 
(包括铸铁件) 
厚度妻3 45 55 
厚度<3 35 45 
注1本表为一般的要求,紧固件和具体产品标准可以有不同要求(见4.1.2.g ), 
注2采用爆锌代替离心处理或同时采用爆锌和离心处理的镀锌制件见附录C. 4. 
6.3 漏镀和修复 
6.3., 漏镀 
热 浸 镀 锌制件漏镀面的总面积不应超过制件总表面积的0.5 。每个漏镀面的面积不应超过 
10 Cm2。当供需双方没有其他协议时,若漏镀面积大于上述规定值,这些制件应予重镀。 
6.3.2 修复 
热 浸 镀 锌制件表面若存在漏镀面,应采用热喷涂锌、涂敷富锌涂料或融敷锌合金等方法对漏镀面进 
行修复(见附录C.5 ) 。除非需方另有特殊要求,如:热浸镀锌以后还要进行涂装处理或修复层的厚度必 
须与原镀锌层的厚度相同,修复区域内锌的涂(覆)层厚度一般应比表2或表3中要求的相应的镀层局 
部厚度厚30 tm以上。修复涂层应能在钢的使用过程中给予钢材以牺牲性阳极保护。 
修 复 前 ,应去除漏镀区域内的氧化皮和其他污物,或采用其他前处理方法,以保证修复层与基体间 
的附着力。若采用热喷涂锌修复,则应按GB/T 9793要求进行。 
供 方 应 将修复方法告之需方。若需方有特殊要求,则应在修复前要求供方告知修复方法。 
破 损 面 的修复方法建议参见附录C.5 , 
6.4 附着力 
一 般 厚 度的热浸镀锌工件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应没有剥落和起皮现象。镀锌后再进行弯曲和变形加 
工产生的镀层剥落和起皮现象不表示镀层的附着力不好。 
若 需 方 有特殊要求,必须测试附着力,则由供需双方协商。 
65 验收准则 
按 7. 2. 2的要求选取若干基本测量面,在这些基本测量面上按7.2.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所 
测的镀层厚度不应小于表2和表3所规定的值。除非在有争议的情况下,或供方许可切割其制件做称量 
法试验,否则都应采用非破坏性试验方法。当制件的钢材厚度不同时,则每一厚度范围的制件都应视为 
单独的处理批次,其镀层厚度都应分别达到表2和表3中的相应的值。 
如 果 样 本的镀层厚度不符合这些要求,则应在该批制件中双倍取样(制件数少于最低取样数则取全 
部制件进行试验)。若这一较大的样本通过了试验则视该批制件合格;若通不过,则不符合要求的制件应 
报废,或经需方允许重镀。 
试验方法 
): 
外观试验 
采用校正视力在正常的阅读环境下目查。 
镀层厚度试验 
1 一般试验条件 
GB/T 13912-2002 
在制 件 的 尺 寸允许的情况下镀层的厚度测量不应在离边缘少于10m m的区域、火焰切割面或边角 
进 行(见附录C.1 .2 ), 
2.2 基本测f面(见3.7) 
为 了 获 得 尽 可能具有代表性的镀层平均厚度(见3-9)或镀覆量(见3.11),采用磁性法或称量法测 
量镀层的厚度时,基本测量面的数量、位置及尺寸应根据制件形状和大小确定。对样本中较长制件,其基 
本 测量面应在离其每端大约100m m,大致接近中心线的位置获取,并应包括制件的整个横截面。 
基 本 测 量 面 的数量取决于样本中各制件的尺寸,应按以下规定确定: 
a) 主 要 表 面 (见3.5)面积大于2m ,的制件(即大件) 样本中的每个制件至少应取3个基本测 
量 面; 
b) 主 要 表面(见3.5 )面积大于100 00m m'-2m 2(包括2m 2)的制件样本中每个制件应至少取 
一个基本测量面; 
c) 主 要 表面(见3.5 )面积为10 00m m'- 100 00m m,(包括100 00m m2)的制件样本中每个制件 
应取一个基本测量面; 
d) 主 要 表面(见3-5)面积小于10 00m m,的制件应由足够数量的制件共同提供至少10 00m m2 
的面积作为一个单独的基本测量面。基本测量面的总数应按表1最后一列来取。因此,用于测量的制件 
总数等于提供一个单独的基本测量面所需的制件数乘以表1最后一列提供的数量,这一用于测量的制 
件总数与检查批(见3.13)的大小有关(如果批不大,也可取全部的制件用于进行试验)。如果不采用上 
述规定,也可以按ISO 2859-1或ISO 2859-3规定的抽样程序进行。 
注 :1 0 0 0 0 m m2=100c m'; 
10 00 m m ,= 1 0c m '; 
2m , 典 型 的 表 示 为200c m X1 0 0c m; 
10 0 00 m m, 典 型 的 表 示为10c m X1 0c m; 
10 0 0m m : 典 型 的表示为10c mX 1c m. 
7.2.3 厚度测f方法(参见附录E) 
镀 层 的 厚度可采用以下方法测量: 
a) 称 量 法是仲裁的方法,按GB/T 13825要求进行。按本方法测得的镀锌层的镀覆量应按镀层 
的密度(7-2g /cm')换算成镀层的厚度(参见附录E.2 ) 。本方法是破坏性试验方法。在制件数量少于10 
件的情况下,如果称量法可能牵涉到制件损坏和由此发生的补救费用令需方不可接受,则需方不应勉强 
接受称量法。 
b) 磁 性 法是非破坏性试验方法,按GB/T 4956要求进行。测量时,其基本测量面应置于能够为 
称量法所选中作为基本测量面的典型区域内。在每个不小于1 000 mm,的基本测量面内采用磁性法测 
厚时,应至少取5个测量点测厚,其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基本测量面的镀层局部厚度(见3. 9 )。只要该平 
均值不低于表2或表3中局部厚度所要求的值,允许个别测量点上的测量值低于表2或表3中的值。磁 
性法最适用于在工厂内进行在线质量控制。由于用该方法测量的每个区域都非常小,个别测量值可能低 
于镀层的局部厚度或平均厚度值。如果用磁性法在一个基本测量面内进行了足够次数的测量,测得的局 
部厚度值趋近于用称量法测得的值。 
。) 横 截 面显微镜法是破坏性试验方法而且仅仅代表某一点,所以不适用大件或贵重件的常规检 
查,但可观察某点的金相,按照GB/T 6462要求进行。 
d) 阳 极 溶解库仑法是破坏性试验方法,按照GB/T 4955要求进行。 
注 :也 可 采用电磁法,电磁法是非破坏性试验方法(参见附录E.1 )。 
在 上 述 测量方法中,破坏性试验方法会对热浸镀锌制件造成损坏,一般情况下应采用非破坏性试验 
方法,但是,若产生争议,则应采用称量法仲裁。若制件很小,必须要5个以上制件的主要表面积之和才 
能达到1 000 mm,,在每个制件都有适合于磁性法的基本测量面的条件下,可采用磁性法,否则应采用 
Gs/T 13912-2002 
称量法。镀层厚度与镀覆量的换算方法参见附录E。 
了.3 附.力试验 
只 要 镀 锌层与基体的附着力能满足制件在使用和一般操作条件下的要求,通常不需专门测试镀锌 
层和基体之间的结合力。 
若 需 方 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附着力的试验方法(参见附录C.s >。附着力试验应在主 
要表面和使用过程中对附着力有一定要求的区域内进行。